图片展示
搜索

安达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规程

作者:中共安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 发表时间:2020-11-24 00:00:00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效,按照《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办理工作制度

(一)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应当定期梳理汇总,并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二)办理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经筛选,对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应当移送本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将移送情况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重复检举控告,按规定登记后留存备查,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逐件登记、建立台账。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反映本机关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检举控告,应当径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

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扩大知情范围,不得复制、摘抄检举控告内容,不得将有关信息录入检举举报平台。

二、信访举报分级录入工作制度

(一)本级自收的纸质信访举报材料

属上级受理的检举控告:不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呈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阅知后,将原件附函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反映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检举控告,直接将原件附函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

属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在来信受理模块中的“移送件详录”页面,扫描条形码、扫描原件、详细录入各项信访举报信息后,将原件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

属下级受理的检举控告: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未部署应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在本级来信受理模块中的“转送件详录”页面,扫描条形码、扫描原件、详细录入各项信访举报信息后,将原件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

(二)本级自收的非纸质信访举报材料

属上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后,通过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

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受理”页面,详细录入、审核修正各项信访举报信息后,通过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或打印原件,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

属下级受理的检举控告: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未部署应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在本级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受理”页面,详细录入、审核修正各项信访举报信息后,通过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转送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

(三)上级转送的信访举报材料

收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转送的信访举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管理权限,参照本级自收件的办理流程签收办理。上级已经扫描的,不再扫描;已经录入的,审核修正上级录入的各项信访举报信息。发现转送错误的,回退数据,并将原件寄回上级。

三、信访举报件扫描工作制度

对上级转送件,上级已扫描并详细录入信息要素的,应当校核并视情修正;未扫描、仅录入基本信息的,全部扫描并详细录入信息要素。对本级自收件,属于上级管辖的举报和径送件,不扫描、不录入信息,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其他初次举报,全部扫描并详细录入信息要素。

四、原信处理

录入扫描后的原信按规定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或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最终办理依据和归档材料。

五、工作要求

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录入各项信访举报信息,确保相关数据精准、规范要按照相应业务模式,严格按照规范界定的范围、对象和要求扫描,对禁止扫描的信访举报件,一律不得扫描。对扫描件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遵守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和保密规定。


安达市纪委监委


安达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效,按照《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根据工作实际
长按图片保存/分享
0

中共安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达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黑ICP备2021006233号 黑公网安备23120202000108号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