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8月18日至25日,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扶贫办党组、信访局党支部、住建局党组、市联社党组、粮食系统及企业、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自然资源局党组、林草局党组、工业信息科技局党组、中共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党组、民政局党组、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一针见血,不遮不掩,挑明责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认领、严格督导,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对标对表推进抓整改。要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有效堵塞漏洞,在促进规范上下功夫。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综合分析,在风险防范上下功夫。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采取切实措施,抓早抓小,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真认账、真整改、真负责,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全盘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正视问题,找准“症结”,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内容和完成时限,力求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到人、到岗、到责。实行“销号”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大力巩固巡察取得的政治成果,坚决杜绝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在整改后反弹回潮。要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改革创新,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市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为进一步推动市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